额济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额济纳旗地处祖国北疆,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最西端。地理位置东经97°10’~103°7’,北纬39°52’~42°47’。东与阿拉善右旗毗邻,西南与甘肃省酒泉市交界,北与蒙古国接壤,国境线全长507.147公里。相对中心城镇达来呼布镇和东风镇。达来呼布镇距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1398公里,距阿拉善盟府所在地巴彦浩特640公里。2005年,额济纳旗辖3个苏木、2个镇、1个国营农场及13个嘎查、1个社区、4个居民委员会、8个生产连队。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的多民族聚居的边境旗。总人口16874人。其中,男性8602人,女性8272人。非农牧业人口11286人。有蒙古、汉、回、满、藏、土家等10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5188人,其中蒙古族4891人、回族190人、满族55人、藏族8人、土家族16人,其他民族28人。旗境东西最长488.59公里,南北最宽处324.22公里。总面积11.46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0.147人。2005年,耕地总面积0.291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57公顷。宜耕地0.166万公顷,草场面积697.05万公顷,可利用草场面积253.6万公顷,林地面积38.6738万公顷,戈壁面积6.48万平方公里,其中沙漠面积1.55万平方公里。